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企业:
磷酸芦可替尼片等5个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已产生了新的医保支付标准,现将调整该部分产品在我省药械采购平台的在线交易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具体详见附件)。价格调整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请各单位做好价格调整工作。
附件:调整价格的大病医保产品.xls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29日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企业:
磷酸芦可替尼片等5个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已产生了新的医保支付标准,现将调整该部分产品在我省药械采购平台的在线交易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具体详见附件)。价格调整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请各单位做好价格调整工作。
附件:调整价格的大病医保产品.xls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