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前期,我中心对浙江新特医药有限公司配送关系调整有关事项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已结束,即日起将浙江新特医药有限公司在我省在线交易产品的配送关系转至浙江新特药业有限公司。请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8年5月25日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前期,我中心对浙江新特医药有限公司配送关系调整有关事项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已结束,即日起将浙江新特医药有限公司在我省在线交易产品的配送关系转至浙江新特药业有限公司。请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8年5月25日